关于部分考生上传相关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8 10:29:22

各位考生:

根据招聘公告要求,选择参加以下政策项目的考生需要在报名页面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按时上传视为最懂放弃。

公告节选:

1)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日。

不参与以上项目的考生也需要上传相关学历、专业及资质证书。

2023年1月28日